“啊,洗桑拿啊,”沈桐似乎松了口气,却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转瞬即逝,他佯装镇定,“可以,等我身上这些伤口都愈合了就可以去。”
两人磨磨蹭蹭走了好久才拦了辆出租车,回到家之后都快十二点了。苏毓还没睡,在此之前她的内心也经历过一番挣扎,一是为了沈桐,二是为了她自己。
自打沈桐搬进来到现在都一个多月了,两人还没有同过房,这是不正常的。她一直记得初见沈桐的那天,只不过从外面经过,命运却叫她为一首歌驻足,继而踏进了她从来不屑于踏进的场所,见到了她最想照顾一辈子的人。
苏毓该为自己的颜狗特质感到羞耻,为什么不是最想托付终身,而是照顾一辈子,这个问题她懒得想,反正她有的是钱。再观沈桐,他真的太特别了,一个春风般温和的大学生,在酒吧里弹着吉他唱着民谣,那么明亮,那么耀眼。
不仅如此,当她问沈桐愿不愿意跟自己结婚的时候,沈桐直接就答应了!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问题,没有瞻前顾后、优柔寡断,也没有自作聪明的欲拒还迎,多么豁达,多么随性,就是一手交钱一手提人的爽快!从里到外都是她的菜!
当然,为了家庭和睦,这些情况是万万不能让她儿子知道的。
苏毓大概是个逃脱了时间法则的人,她从来不会被年龄束缚,看上了沈桐就去追求,不考虑后果。在相处的那段时间,苏毓相信沈桐已经慢慢对她敞开了心扉,也在慢慢接受这份感情,她坚信自己没有选错人。但不知道怎么回事,这段时间里沈桐像是倒着活似的,跟她越来越陌生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