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-马身。
“诸位,”孟清和握紧长枪,目光如刀,再不是几个月前连腰刀都握不牢的孱弱书生,“敌人是谁,敌人有多强,都没关系!只要比他们更狠,更不要命,咱们就能活下来!”
“孟某不信,老天爷就一定要在今天收了咱们的命去!”
“更何况,鞑子是敌人,也是咱们的战功!”孟清和提高了声音,“一个鞑子的人头就能升小旗!杀得多了,还有肥羊,有耕牛,有赏钱!”
在孟总旗的一番战争动员之下,凶神恶煞的鞑子,在这些边军眼中,全都被进行了等价代换。
原本的紧张变成了兴奋,初临战场的恐惧也变成了激动。
五十多个边军,全都双眼赤红,连见惯了大场面的前郎中大人都挥舞着拳头,扯着嗓子和众人一起高呼肥羊。
草原上,沈瑄率领的三千骑兵已完成集结,杨铎打马上前,“见过副千户!”
同样的青色武官服,沈瑄已升任副千户,兼领游击将军,杨铎仍是百户,却在全宁卫指挥使麾下得以重用。
开平卫城中响起了隆隆战鼓之声,城门大开,城中边军手持刀牌枪戟列阵而出。
号令间,战阵再分,每百人成一阵,横向而列,绵延数里。另有战车从阵中推出,车身装有长矛,木刺,车下载有火炮,并放置十余火铳。
如果孟清和在场,肯定会一眼认出,这分明是他改造的独辕车升级版!连车上加装的木刺,都和他交代孟虎两人的一般无二。
战阵之后,城头之上,立起数面战旗,黑色如墨,红色如火,在风中烈烈作响。
沈瑄率领的骑兵如潮水般分开,杨铎等人继续转道向东,鞑子进攻开平卫,必须尽快将消息传知辽东诸卫。
鼓声再起。
远处的地平线上,黑压压的骑兵和战马,如乌云一般压来,行动间卷起惊雷之声。
城头上,亲到开平镇守的北平都指挥使陈亨与卫指挥使徐忠都是一脸凝重,在他们身边,还站着一名十五六岁的高大少年,头戴乌纱折上巾,身着盘领窄袖常服,袍服前后及两肩均有金织盘龙。少年英俊的面容稍显稚气,眉眼之间却英姿勃发,带着掩不去的贵气。
他便是燕王次子,徐王妃嫡出的高阳郡王,朱高煦。
☆、第二十二章
叩边的鞑子足有万人。
远远望去,战马,骑兵,仿佛自地平线处席卷了整片草原。
明军城头之上,鼓声再变,战车每五辆以铜环相扣,锋矢向北,火炮依次续填火药,大小铁球,泥土,或以车发,或以架桩固定。长牌手着甲护于车旁,火铳手立于车后,战阵中刀枪林立,在鼓声中,明军屏息以待。
马蹄声渐近,连环相扣的车阵横列,以人力推向前,立起的长牌挡住了迎面飞来的箭矢,发出声声钝响。
车上锐利的长矛和木刺,倏忽间闪着寒光。
战马嘶鸣,马上骑士也不免胆寒,出于本能的拽紧缰绳,降低马速。奔驰的战马扬起前蹄,仓促之间,竟有后队与前队撞到了一起,扬起一片沙尘。
千夫长和百夫长的号令淹没在人吼马嘶中,几不可闻。只能吹响号角,陆续分兵,绕过面前一排排刺猬似的车阵,从左右或战车的缝隙间突进。
游牧民族是马上的民族,高超的骑术,对战马的控制力,非一般明军骑兵可比。就算被从正规军打成了游击队,只要聚集起足够的勇士,仍能对明朝边界造成威胁。
北元骑兵越来越近,距离不到五百步时,明军的火炮声响起,烟尘弥漫,分散的大小铁球砸进了飞驰的骑兵之中,落下时,带起了一片血雨。
战争是残酷的,一旦走上战场,唯一能够支撑自己,保护自己的,只有杀戮,对敌人的杀戮。
火炮之后,是连声响起的火铳,火药的烟尘与巨响,再一次减慢了北元骑兵的冲锋。
按照惯例,距离太近,每支火铳只来得及放一次,不想,就在今日,开平卫的火铳兵打破了这个惯例。
三轮齐射,北元骑兵完全措手不及。
放在战车之上的火铳和预先安排填装火药的边军,发挥出了预想不到的效果。
孟清和也没有想到,他不过是在回话中提及了那么两句,就被沈瑄记在了心里,并被近乎完美的用到了战场上。对比起后世,这种完美还带着许多缺憾,但在现下,这种作战方式带给敌人和己方的震撼,都无法用语言来形容。
“列阵,迎敌!”
战阵中的军官发出了号令,战车与火器最大的作用是减慢北元骑兵的速度,扰乱他们冲锋的阵型,真正的胜负,仍要依靠实打实的刀锋较量。
这是在冷兵器与热兵器交替时代,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又一次强悍与勇猛的碰撞。
城头上,热血沸腾的青葱少年朱高煦,用力拍着城砖,大声叫好。
因战争而火热的双眼,让北平都指挥使陈亨和开平卫指挥使徐忠想起了另一个人,那个两次率兵北征沙漠,立下赫赫战功,以善战而著称的燕王。
比起喜爱读书,生性温和的燕王世子朱高炽,高阳郡王才更像他的父亲。
“别拦着孤,孤要下去!”
转眼之间,朱高煦已不满足于用双眼去看,他渴望亲自走上战场,亲自用刀枪去杀戮。
“郡王,还请三思!”
徐忠守备开平,对这位高阳郡王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,陈亨却相当了解朱高煦的丰功伟绩。洪武二十